企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什么最重要? 安全生产最重要!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制度 是最给力的安全保障! 很多人对安责险比较陌生 为什么要建立这一制度? 交通运输领域哪些企业需要购买? …… 下面就为大家科普一下安责险 01 政策背景 2021年9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实施,其中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应急〔2018〕2号)文件要求:“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无锡市交通运输行业承运人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锡安办〔2022〕8号)文件要求:“列为应当投保的行业企业,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第一年稳步过渡、第二年逐步推进、第三年基本覆盖,具体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推进计划”。 02 问题答疑 01 什么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答: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交通运输行业被保险人在依法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从业人员死亡、伤残或者车上人员(驾驶员除外)人身伤亡的意外事故。 02 为什么要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答:为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事故预防功能以及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中央、省、市各级文件要求,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风险保障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更好地服务我区交通运输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03 一、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列入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国家安全监监督管理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应急管理部2019年8月颁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江苏银保监局等八厅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应急(2018〕2号)要求:“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锡安办〔2020]71号)、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无锡市交通运输行业承运人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安办(2022〕8号),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全面推行承运人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无锡市行政区辖内(含江阴市、宜兴市)的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道路客运企业 1.班车(加班车)客运(含一至四类客运班线); 2.包车客运(含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和县内包车客运); 3.旅游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 4.客运站经营企业(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 在城市区域内,运用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活动的企业。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包括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保养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加油(气)站、电车触线网、整流站和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 (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 在城市区域内,按照有关标准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服务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企业,包括保障服务的乘客站台、站务用房、停车场、保养场等。 (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站(场)企业 1.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作业全过程的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 2.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简称“货运站”),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五)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 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载客船舶、游艇、滚装客船运输。 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 (六)旅游景区内水上游览经营企业 (七)港口经营企业 港口经营企业包括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等经营企业。 (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出租企业 (九)快递业务经营企业 快递业务包括邮件和快件的收寄、运输、投递,以及分拨中心、备案网点、公共驿站等场所。 (十)机动车维修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 使用油漆、稀释剂等用于汽车喷涂作业的;使用乙炔、氧气等用于汽车钣金切割整形的维修企业。 (十一)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运用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是解决事故预防、灾害处置、利益保障等安全生产问题的有效手段,惠山区交通运输局将不断推进安责险相关工作。 -END- 来源: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供稿:周洁 编辑:黄继春 审核:谢志强 发布:惠山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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